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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医师变更注册地点是否需要原单位同意?

作者: 发布时间:2025-12-26 点击:

执业医师变更注册地点一般不需要原单位同意,但需符合一定条件并履行相应手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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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规依据:

根据《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(2017年版)》的相关规定,医师变更执业地点、执业类别、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,应通过国家医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变更申请及所需材料。这表明,医师变更注册地点并不需要原单位的明确同意,而是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申请和备案。


变更流程:

医师在变更执业地点时,应首先通过国家医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变更申请,并上传所需的证明材料,如新执业机构的聘用证明、身份证明等。

收到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的,将为医师办理变更手续,并更新其执业注册信息。

对于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医师,原注册部门在收到通报后,将注销其原执业证书编号,医师需在拟执业地发证机关申请新的执业注册。


特殊情况:

尽管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原单位同意,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,如医师承担卫生支援、会诊、进修、学术交流等任务时,可能不需要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。

此外,如果医师在变更执业地点前存在未办结的法律事务、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等禁止性情形,则可能影响其变更申请的批准。


综上所述,执业医师变更注册地点一般不需要原单位同意,但需按照《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(2017年版)》的规定,通过国家医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变更申请及所需材料,并经过卫生行政部门的审核和批准。同时,医师在变更执业地点前应确保不存在禁止性情形,以免影响其变更申请的顺利进行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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